2022年11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对快递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了公开点评。
但记者近日梳理多家快递公司的用户合同发现,这些被中消协批评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仍然在使用,涉及顺丰、中通、圆通、德邦、极兔、韵达、申通、邮政EMS等企业。

条款类型1:未保价的快递丢失、损毁,快递公司只按运费倍数赔偿
使用企业:顺丰、中通、圆通、德邦、极兔、韵达、申通、邮政EMS
快递公司在格式合同中规定,未保价的快递发生丢失、损毁等情况,按照较低的限额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是运费的若干倍数。这一条款广为消费者所诟病,中消协也将此类条款作为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点评。
遇到怎么办?
虽然《邮政法》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邮政企业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但快递服务不同于邮政普遍服务,快递企业也不属于邮政企业。快递服务中快件的损失赔偿应当适用《民法典》等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各快递公司都在快递服务合同中约定了各自在一定限额内的未保价赔偿规则,这些规则并没有消费者协商修改的余地。而且,快递公司约定的限额赔偿责任低于快件实际价值时,消费者的实际损失得不到补偿,减轻了快递公司的赔偿责任,对于消费者显失公平。此外,如果快递公司存在暴力分拣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导致快件损毁、丢失,快递公司无权以格式条款为由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
条款2:保价情况下,快件发生损毁、丢失等情况,快递公司并非全额赔付
使用企业:中通、邮政EMS、极兔、德邦
未保价的快递损坏、灭失,只能按照运费倍数赔偿,那保价后的快递如灭失、损坏能拿到什么样的赔偿呢?中消协发现,按照很多快递企业的格式条款规定,即便是保价后的快递,一旦出现损坏、灭失,也并非按保价金额赔偿。
遇到怎么办?
快递企业对“保价”的解释与消费者的理解存在分歧。快递企业的“保价”规则属于最高赔偿限额,实际赔偿时要根据快件的损毁情况确定具体金额,最高不超过保价金额。普通消费者对“保价”的理解是快件出现损毁情况,快递企业就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快递企业有义务在接受托寄前向消费者主动阐明具体的保价赔偿规则,如果告知不清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另外,快递服务人员有义务提醒消费者对贵重物品进行保价,未履行提醒义务或因故意、重大过失等原因造成快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的,快递企业应当加重承担责任。
条款3:快递平台信息系统出现问题,快递公司免除送件或退件的责任
使用企业:圆通
部分快速公司通过格式条款规定,快递平台信息系统出现问题,快递公司免除送件或退件的责任。中消协对此类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点评,《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梳理发现,一些速递企业仍保留了相关格式条款未作修改。
遇到怎么办?
消费者将快递件交付给快递公司运输并支付费用,快递公司接收快递件并承运,双方实际达成委托运输合同,若非托运方自身故意或重大过失,快递公司有责任和义务保障货物运输和按时送达,否则应当视为快递公司违约,快递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快递公司的信息系统出现问题,不能免除快递件的安全保障义务,快递公司应当尽快修复信息系统,然后按照约定进行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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